滁州皖能环保公司开展《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学习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提升全员环保意识,按照生态环境部7月19日发布的《关于发布<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的公告》要求,近日,滁州皖能环保公司组织生产部门相关人员,开展《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学习。
本次学习主要围绕《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中“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自动监测设备维护标记”“数据补全标记”和“数据有效标记”等开展学习讨论,通过与现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内容进行差异化对比,对存在的差异化进行了着重强调和学习。同时,对公司及兄弟单位出现过的标记督办问题进行了再梳理、再学习,举一反三,避免新标记规则实施后,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通过本次学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各级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增强了大家对《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的理解和掌握,为2023年1月1日起,《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的正式施行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