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皖能环保公司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环保发电公司《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在4月15日第6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即将到来之际,滁州皖能环保公司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安全生产内容进行宣贯解读。
《刑法修正案(十一)》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六号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主要修改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增加了“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的行为等的相关规定,充分凸显出国家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行为的处罚惩治力度和决心。
通过参加普法宣传活动,员工们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程的学习,规范自身行为,确保公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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