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皖能环保公司积极配合做好异地环保交叉互查专项行动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安排,近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赴池州皖能环保公司开展异地环保交叉互查督察工作,监督和督促省属企业合规经营。
督察组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不打招呼、直奔现场,详细调阅了一期在运项目的CEMS系统自主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和联单、自行监测报告等相关台账资料,实地检查了烟气在线连续监控设备运行合法性,渗滤液站废水处理合理性,危险废物全过程处置合规性及群众密切关注的臭气治理真实效果等。池州公司以最真实的现场环境和治污设施运行状态接受交叉互查专项行动。
督察组指出,池州公司要发挥国有企业带头作用,尤其是在社会敏感度较高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飞灰固化物填埋、渗滤液废水处理等焦点问题上,要更加深入地履行国有绿色环保企业的环境保护义务。
池州公司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会进一步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底线思维,巩固遵法守法红线意识,为更科学地处理池州市生活垃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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